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有三个要点:主观理论,客观理论和中间理论。冻胚胎作为人格权主体的使用不符合确定人格权的标准并且不符合权利理论。将在民权制度中造成混乱,并创造独立创建冷冻胚胎的权利,这与适用的民法体系不一致。建特殊权利将导致一系列变化。于客观的观点,本文对冷冻胚胎进行了细化,提出了伦理观点,不仅遵循其属性,而且着重于其特殊的法律属性。消除冷冻胚胎的问题上,尊重丈夫和妻子的协议,当发生冲突时,必须进行谈判。已故夫妇的情况下,冷冻胚胎的遗传和遗传问题已被细分。冻胚胎;道德实质;中图分类号惩罚规则:D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年至2177年(2019)06-0001-04介绍法律属性,并包含在权利当前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下,冷冻胚胎的分配一直是讨论的主题,并且在所有领域都出现了争议。一例关于冷冻胚胎监管和中国胚胎处置的争议于2014年在无锡中级法院结束。判和判决的结果反映了人类的强烈人类状况。国社会反映了二审法官的智慧。些病例最重要的核心是冷冻胚胎的法律性质以及处置它们的权利问题。
些事情与人格密切相关,应该受到特别规范。美国,在1992年的戴维斯案中,争议的对象是胚胎是人还是其他人。学界认为这不是生命,因为它没有任何生命特征,但美国生理学和伦理委员会认为这不是生活问题。象。一般事物而言,我们有可能成为现实。们必须尊重这些物体,因此这些物体与冷冻胚胎作为特殊物体的处理方向相同。文认为,对“人格”的认识更符合社会伦理,可以使司法实践更好地理解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并对其进行准确合理的处理。冻胚胎的“主要对象”作为民法意义上的生命体。精子和卵母细胞结合成受精卵时,冷库安装胚胎从组合的那一刻起就具有生命的特征,必须等同于生命的尊重。据传统的民法理论,冷冻胚胎不属于民法的范畴,不能作为对象,但生物体的分离器官仍然属于人体,这意味着冷冻胚胎属于人体。活。一些立法领域,冷冻胚胎被认为是“合法实体”,胚胎保护被认为也旨在保护胚胎在成为完整新生儿之前的益处,从而赋予胚胎与新生儿的权利相同。中国采用的“民法通则”中,胚胎也受到立法保护,确认它们拥有相应的产权份额。个物种对冷冻胚胎的处理有严格的限制:精子和卵子供应商不能摧毁它们,放弃它们或者将它们恶意地卖给医学研究机构进行研究实验。美国,1986年“人类冷冻胚胎法”第126条规定,冷冻胚胎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人,不是生育的潜在对象。此,主体表示有必要将冷冻胚胎作为一个法律主体,以合理地确保其未来的生育和发展。着现代医学的快速发展,冷冻胚胎的概率和发展价值也逐年增加。冻胚胎也成为现代医学生育的手段和方法之一,而德国则主张传统民法学说冷冻精子形成人体的一部分,此后医院因疏忽而受损原告保留的精子,原告向该人寻求侵权赔偿并获得联邦最高法院的支持。然德国法律不承认冷冻胚胎等外部器官为平民受试者,但这种情况足以表明冷冻胚胎的重要法律属性,即精子入侵时。冻可以被认为是对身体的侵犯,冷冻胚胎可以被认为是民用主体的合法属性。们认为冷冻胚胎既不是“受试者”也不是“对象”,但由于冷冻胚胎具有其法律的特殊性质,因此它们不能被视为民事主体或普通事物。看这个。此,认为该类具有个人属性的特殊组织应归类为“中间”。中心,冷冻胚胎被认为是一种生命,法律必须以其尊重为基础。文与该理论一致,并认为,虽然我国的法律没有规定任何规定,但随着医学科学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也有可能定义生殖组织,如冷冻胚胎,并立法改善它们。决当前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冻胚胎作为“伦理学”的推广如上所述:当冷冻胚胎脱离人体或体外结合时,它们不再具有个人意义,也就是说他们没有反映他们个性的支持。应该被认为是独立于人体本文认为这个冷冻胚胎属于“事物”类别。“人格”在近期学说的发展中具有强大的发展势头,但本文认为人格是人的属性,物质是民法的客体属性,不能混淆。文认为冷冻胚胎只具有个性的象征意义,并没有特定的个性。独立地说“中间人”的事实独立地创造了一个新的权利对象,这也会导致人格主体,普通事物和第三方权利之间的混淆。文不否认冷冻胚胎一般平民目标的特殊性:虽然仍怀疑以人格存在的冷冻胚胎属性,不可否认的是,他们是在有关对象的生理和道德潮流和发达的成年人身体。力本文所倡导的“伦理学”概念可以充分保证具有潜在人格属性的冷冻胚胎,而无需创造额外的权利。足以保护它,特别是法律,也就是说能够以一般方式使用它。保护共同物品有关的特殊规定是基于防止对冷冻胚胎中潜在的伦理和人格因素的损害。们可以使用伦理学的概念来定义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并且必须限制行使权力,正如立法旨在更好地保护冷冻胚胎免受损害。此,客观地解释冷冻胚胎并将其定义为道德对象,可以更好地保护冷冻胚胎,避免因承认第三权利而引起的民法体系混乱。
结胚胎的权利属于冷冻胚胎。于丈夫和妻子经历了手术,冷冻胚胎应该分配给男性和女性。冻胚胎有潜在的生命因素,因此,他们很可能成为真正的胚胎父母,但总会有夫妻。者双方的不幸死亡,以及冷冻胚胎储存医院造成的遗弃和损害。此,必须充分考虑这些情况。丈夫和妻子还活着,将胚胎冷冻规则是一样的,当产生冷冻胚胎的配偶还活着,促进废弃胚胎的原则下,双方之间的安排可能是同意,有可能通过冷冻胚胎的资格转移到医院和其他机构。据证人的说法,丈夫和妻子可以就冷冻胚胎的处置达成一致。此,当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并且处分协议的内容不违反胚胎利益原则时,必须将丈夫和妻子面前的纪律处罚视为有效。丈夫和妻子难以就处置权达成一致时,医疗机构无法确定,因为医疗机构只是技术的开发者,没有处置权。双方都不同意时,他们必须充分考虑促进冷冻胚胎发育的原则。者都必须考虑到夫妻之间的处分权,以及冷冻胚胎的特殊属性。文估计,在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冷冻胚胎不能被捐赠或破坏,无论是胚胎和捐赠或胚胎移植的潜在的重要属性,导致发展胚胎成为生物体。混乱的关系和道德混乱之后。
文认为,当双方不同意并且一方不想摆脱冷冻胚胎时,他认为胚胎可以捐赠给医学研究机构。无疑问,这是将冷冻胚胎用于科学研究的最佳方式。丈夫和妻子已经忘记胚胎时,其中一些已植入妇女的子宫进行分娩,另一方留在医院保持自由,但必须继续留在医院。一些胚胎被遗忘时,本文认为(1)医院必须完成其第一次通知程序,并使用当时丈夫和妻子保留的坐标通知胚胎存放在医院。里。(2)如果没有联系,本文认为医院仍然没有优先处理它,因为它只是一个实施该技术的机构,守卫,但没有权利处置胚胎的特殊道德财产。文估计医院必须向当地卫生机构报告非自有胚胎的治疗情况。(3)如果丈夫和妻子在储存胚胎期间与医院签订了储存合同并同意了医院的处置权,医院可以按照商定的合同,不会危害公共秩序和道德。夫妻死亡的处罚规则当丈夫和妻子有共同的意志来惩罚生命中的胚胎,那么当夫妻死亡时,另一方就是生存可以根据双方在出生前的意愿来对待。存的一方不能根据自己的意思以任意方式处理胚胎,只能按照最有利于胚胎发育的原则来管理胚胎。丈夫和妻子死亡时,冷冻胚胎的规则是分开的。丈夫和妻子死亡时,继承问题就会卷入其中。承问题应考虑以下几点:(1)冷冻胚胎是否可以遗传的问题。(2)谁是冷冻胚胎的继承人? (3)遗传后处理冷冻胚胎的规则是什么?如果冷冻胚胎可以遗传为遗产大学社区反对冷冻胚胎的遗传。(1)在胚胎放置过程中,经验主要是关于生育能力,因此胚胎具有生命潜力,因此它不能被视为一般的生命。须尊重他的生命权的属性,不能继承。
(2)因为胚胎的合成在于培养生命的基础,如果胚胎没有生育的可能性,胚胎出生的目标将无法实现,丈夫和妻子之间的胚胎运动将受到限制。承继承是不可能的。(3)具有特殊属性的胚胎,不能捐赠,买卖,也不能违反国家规定。此,胚胎和其他遗传是非常不同的,不能被视为遗产。文认为,虽然冷冻胚胎具有在生命潜力中发展的特殊属性,但它们不同意将生命属性与不能遗传的遗传联系起来的想法。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在前一篇文章中有详细描述,该文章将冷冻胚胎视为民法对象,属于“对象”类别,但由于其特殊的法律属性,它们对它们进行了定义。为“道德对象”。本质总是对象,因为它是一个对象,它自然可以成为继承的对象。
象的类别可以继承。为胚胎的拥有者,丈夫和妻子有权决定何时将胚胎植入子宫进行分娩。没有实现繁殖的目标并冻结它并不意味着人工生殖技术的未来发展将无法实现这一目标。就是为什么从今天无法实现的生育目标继承冷冻胚胎与人类道德不符的原因,我们只能说生殖方式不符合目前的政策,它不能代表冷冻胚胎遗产的合法损失。冷冻胚胎的继承人决定了胚胎的特殊遗传。后有必要确定谁是继承人。据第一起涉及中国人类胚胎销售的案件,“无锡的冷冻胚胎案”,第二个司法管辖区继承人解释说,冷冻胚胎不仅具有潜在的生命特征,可以成为一种生命,也可以成为已故夫妇的精子和卵子,其中包含双方的遗传信息,这些信息也代表了整个丈夫和妻子的家庭。DNA信息。母双方都与整个冷冻胚胎有道德关系,因此冷冻胚胎应该是父母双方的遗产。情感的角度来看,被送到黑头发的白发人是一种生活无法忍受的痛苦:冷冻的胚胎是唯一的生命媒介,丈夫和妻子,以及也特别重要。文认为无锡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在情感和法理学方面都得到了合理的阐述。释了冷冻胚胎的法律属性和遗传主体,特别描述了“伦理对象”,并认为已故夫妇的父母有继承权。果确定冷冻胚胎本质上是可遗传的,当然,根据“继承法”,配偶双方的父母作为第一继承人,也可以继承冷冻胚胎和有权监测和处理这个胚胎。据法律原则,道德和伦理的基础上,悲痛的亲人,等待以及其他个人利益适用于夫妻双方死后继承后冷冻胚胎纪律规定,父母无疑是冷冻胚胎最有利的管理者。此,本文认为,作为冷冻胚胎的继承人,父母双方都继承了冷冻胚胎,但是继承人只能继承冷冻胚胎的所有权并且他不会不允许使用它,但只能委托,检查和处理继承的对象。有使用权,管理它的方式也必须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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